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31 13:51:00 点击: 发布人: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办公用品管理程序,加强办公用品出入库管理,保障办公用品及时供应,提高办公用品有效利用,合理控制办公用品费用支出,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党政部门和教学单位。
第二章 办公用品入库
第三条 办公用品入库,仓库管理员应和采购员按照交接单现场交接,认真清点办公用品的数量,认真检查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并在交接单上签字。
第四条 办公用品入库后,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存放。
第五条 做好入库登记,做到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第六条 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品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第七条 精密、易碎及贵重物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妥善保存。
第八条 如入库物资为非必要品,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入库。
第三章 办公用品出库
第九条 办公用品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出库记录,领用人签字。
第十条 办公用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包装简易的、容易变质的先出。
第十一条 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办公用品,实行以旧换新,专用物品做到专物专用。
第十二条 相关部门专用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院长、分管副院长及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 仓库管理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每月向主管领导提供出、入库清单,以供审定。对于账物不实的情况,仓库管理员要按原价赔偿。
第四章 办公用品仓库管理
第十四条 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第十五条 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整洁。
第十六条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第十七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第十八条 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 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第二十条 严禁随意挪动仓库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