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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讨论稿)

发布时间:2021-10-27 10:16:00    点击:   发布人: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教学标准落地实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与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将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专业技能教育、职业素养教育融为一体,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

2.坚持需求导向。主动适应经济提质增效和技术进步要求,紧密对接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紧跟产业发展前沿,把握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方向,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科学确定人才培养定位。

3.坚持标准引领。以国家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公共课和思政课的基本教学要求等)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4.坚持系统设计。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分层递进的思路系统设计课程体系和实践性教学体系。

5.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多样化的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深入推进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模块化课程改革,打造高水平、结构化专业教学团队,促进产业需求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的有效对接。紧贴企业岗位实际生产过程,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行动导向教学模式改革。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智能技术,改革教学方式和方法,探索和创新混合式教学模式。


6.坚持动态优化。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学生(毕业生)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常态反馈、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持续改进。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与实际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但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明确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院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

(二)科学设置课程体系

1.课程体系基本构成

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和专业(技能)课程模块两大模块构成,每一课程模块中包含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两类课程。

2.课程体系设计要求

(1)精准对接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遵循国家标准与要求,融入 1+X 证书制度试点相关内容,科学设计专业课程体系,着力提升学生专业能力。

(3)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单项到综合的逻辑线索,设计“项目导向、能力递进、工学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开发构建“基础模块课程、能力模块课程、实践模块课程”螺旋上升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通过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探索开发以培养综合素质为核心的跨专业课程,提升学生岗位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4)按照“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的思路,构建能力递进专业群课程体系。

(5)按照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原则构建课程体系,统筹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劳动教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

3.公共基础课程模块

(1)各专业将入学教育、军训与军事理论、思想道德与法治(含社会实践)、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概论”,含社会实践)、形势与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大学语文、英语、体育与健康、就业指导、劳动教育、党史列为必修课。

(2)由学院统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国家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拓展英语、拓展数学等方面的公共选修课程,学生至少选修5学分。

(3)综合素质拓展包括美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列为限定选修课,学生至少选修4学分,其中美育类课程至少选修2学分。

4.专业(技能)课程模块

(1)专业(技能)必修课程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并涵盖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在专业基础模块,理工类、财经类专业须开设 72学时应用数学,其他类专业视专业需要进行开设。按照职业岗位(群)的核心能力要求,确定 6-8 门专业核心课程。各专业分析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提炼专业通用能力,合理设计专业课程。要充分考虑相近专业的岗位核心能力特征,从专业组群的角度深入分析专业群所面向的产业链,提炼专业群通用能力,合理设计群内专业共享课程。

(2)专业素质拓展课程是拓展岗位能力所需的课程,每个专业开设不少于 5-6 门课程。学生根据岗位发展要求,选择 3-4门学习,不少于6学分。

5.第二课堂活动模块

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修4学分,活动内容、安排及考核由团委负责。

(三)合理安排学时

1.原则上各专业按 3 学年 6 个学期安排教学,每学年安排 40周,每学期 20 周教学活动。

2.专业教学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 2500-2600 之间,课内学时(含纯理论课程学时、理实一体化课程)不超过 16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 1/4。选修课(含专业素质拓展课程)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不少于 10%。周学时控制在 24 学时左右,按照前紧后松的原则安排。专业素质拓展课程安排在第2-4学期。

3.总学分控制在145-160 之间。时序课程每 16 学时计 1 个学分,按照 8 的倍数安排课程学时,8 学时以上不足 16 学时的计 0.5学分,不足 8 学时的不计学分;周序课程按 24学时/周安排,每周计 1 学分。可以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学分原则上须按规定统筹安排

1)思政类课程。第 1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与法治”(简称“基础”),48学时,3学分;其中社会实践部分16学时。第 2 学期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简称“概论”),64学时,4学分;其中社会实践部分16学时。第 1-4学期开设《形势与政策》,8 学时/学期,合计 1学分。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统筹思政课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不少于2学分。

2)信息技术。48学时,可以采取“以证代考”方式认定考试成绩。可以分批开设。

3)大学语文(含应用文写作、普通话)。32 学时。

4)高职英语。根据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对英语能力的需求度,将所有专业分为A、B、C三类。A类专业第1-3学期开设,第1-2学期128学时,第三学期开设英语拓展模块课程,48学时。B类专业第1-2学期开设,128学时,可以选修拓展模块课程。C类专业第1-2学期开设,96学时。具体分类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