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领导讲话

在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教社”杯英语口语赛项、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技能赛项 开幕式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3-04-20 09:02:00    点击:   发布人:李明阳

丁国声  监督仲裁组组长

河北省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打造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次赛项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时刻举行,坚持以赛促教,促学促用,展现新时代职教技能人才的风采。全省37所学校选派了170名选手参加“高教社”杯英语口语赛项和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技能赛项的竞逐。

赛项设立监督仲裁组,全程监督赛项的筹备与组织实施工作,受理各参赛队的书面申诉并对受理的申诉进行深入调查做出客观、公正的集体仲裁,从而推动大赛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下面我就赛项评判规则做一说明:

一、裁判员要服从大赛组委会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切实做到公正准确,公平合理,按章评分,文明执裁。

二、进入赛场必须佩戴裁判员证,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大赛监督仲裁组和参赛队领队、指导教师、选手的监督。

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组织竞赛,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严肃赛场纪律,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解答与竞赛有关的问题。不得与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接触,不得向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泄露竞赛事宜。

四、监督选手遵守竞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干扰选手竞赛,正确处理竞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五、在评判过程中,裁判员要认真做好现场原始记录,要求笔迹清楚、数据准确。对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及时向裁判长报告,妥善解决。

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由参赛队领队向监督仲裁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最后,希望大赛充分发挥树旗、导航、定标、催化作用,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 预祝各位选手取得优异成绩!预祝大赛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