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运职业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2-10-07 08:14:00 点击: 发布人:程怀婧 张博文
为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及时解决教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构建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推进教学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建立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五上午 9:00,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增减教学工作会议。
二、参会人员
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全体人员;各院部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科研秘书或教学单位特定人员,以通知为准。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教务处负责人 主持会议。
三、议事内容
(一)传达、讨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落实学院有关教学工作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
(二)研究确定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如:师资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三)总结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教学单位汇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和协调各院部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五)通报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及交流汇报典型经验。
(六)需教学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四、会议要求
各教学部门如有相关议题,可在例会周的周三前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每周一拟定本处一周工作安排,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前将议题和具体时间、地点通知各与会部门及人员。例会要求做到中心议题突出、会议时间短(原则上不超过 1 小时)、效率高。
五、有关说明
(一)教学专项研究不列入会议制度,根据其性质和范围,由教务处负责人或院部负责人临时召集。
(二)以上会议均应有文字安排、有记录、有落实、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