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重新修订晨午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 14:59:00    点击:   发布人:

院属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全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院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学院晨午检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扩散。

二、强化对学生的防疫知识教育,牢固树立防控疫情意识,自觉主动地参与配合学院开展的各种防疫活动。

三、院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为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晨午检制度在微信小程序进行。

五、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师生及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均应进行体温晨检和午检,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9:0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00前。

六、学生晨午检打卡每天由辅导员负责监督,辅导员导出当日体温打卡统计数据报表,各系指派专人汇总本系学生晨午检打卡数据报表,并由各系留存备查。

七、教职工晨午检打卡由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进行体温统计表导出、汇总工作,并由各部门留存备查。

八、食堂工作人员由后勤处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进行晨午检工作,并由后勤处留存备查。

九、在体温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师生及食堂工作人员有体温超过37.3度并伴有头痛、咳嗽及身体乏力等情况,相关部门必须立即上报学院。

十、学生在体温检测以外时间发现有发热症状,要立即报告辅导员。

十一、辅导员应做好学生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因其他原因离校后再返校时的健康上报工作,并对学生及时进行体温检测,同时详细了解学生在外出期间的行程和身体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向学院汇报。

十二、实行学生体温晨检、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十三、对不服从学院规定,拒绝进行体温晨检、午检的学生,系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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