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

校企人才双向流动:价值、痛点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4-12-06 13:45:00    点击:   发布人:产教融合处

推动校企之间的人才交流是提升办学质量和解决师资难题的关键,也为深化校企合作提供了支持。此外,这种方式与全球职业教育趋势相符。然而,目前在实施过程中面临政策执行不足、内生动力不足、未深入合作以及体制不完备等诸多问题,导致人才双向流动混乱、积极性降低、流于形式,甚至出现停滞不前的窘态。为了改变现状,需要强化各种政策制度体系的构建,落实“政行校企”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并改进人才双向流通运行机制,打破僵局。
一、校企人才双向流动的存续价值
  (一)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素质 新时代赋予职业教育新的定位—— —不同类型并具同等重要性,这是对其的全新期许及导向。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最核心环节之一,人才培养问题 始终是教育改革的主攻方向。要实现职教院校与企业的共同进步,促进人才顺畅流转,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及强化职业教育特色,需转化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模式,由“分散参与”转为“共谋发展”。目前,复合型人才缺口日益突出,各岗位要求也在持续更新,学生需提升职业能力,应对重重挑战。这要求学校与企业紧密互动,教师的专业实力及教学水准尤为关键。为满足需求,应推进行业人才流动,使教师可持续学习,增强实力;同时,企业的前沿理念亦有望注入学生职业素养中,助力教师技能提升,进而打造更为完备的“双师”师资团队,为培育优质综合技术人才提供坚强后盾。 
(二)有利于实现校企深层次合作高等教育机构和企业作为特定类型的独立组织无法完全自我供给,需要在外部获取独特的资源来支持长期发展。在此背景下,高校与企业协同合作以共享、依存资源为目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彼此充分理解并有效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高校具有企业所需的人力智力资源,而企业则拥有高校所需的技术咨询资源。通过这种互补方式,校企双方都有动力进行资源共享,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同时,有序的人才流动也可以增加校企合作的价值和稳定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互补互动将深化调整,强化两者之间的联系。这样不仅能够满足双方的发展需求,还能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升级的融合,从而推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成长。 
二、校企人才双向流动的现实痛点 
(一)宏观方面—— —政策问题 在高职教育领域中,政策导向和相关法律法规始终扮演着推动学生与企业之间人才双向交流的重要推动力量,并为共享流动策略和途径奠定基础。然而,现行政策存在低效性问题,表现为政策制定及落实的不足。首先,政策制定缺乏足够的约束力。尽管相关政策已有涉及,却缺乏执行层面的详细指引,致使高职院校和企业在运作过程中无法找到明确的准则,容易引发诸如权利、人事和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争议,进而影响双方利益,抑制乃至中断流动合作关系。其次,政策的实施效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各方对于政策理解的深度不尽相同,特别是负责决策的管理层,如高职院校教务处长、人事处长和企业行政主管等,以及实操方,如高职教师和企业工程师,他们的认知水平相比管理层存在明显差距。此种认知误区会造成政策执行的偏差,导致管理混乱,降低双向流动效率,使工作成果流于形式。因此,唯有正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方能推进科学的执行方案,提升资源互补的效益。 
(二)中观层面—— —社会问题校企人才交互并非简单的人力资源往来,实为 深化校企合作的举措。然而,现有的校企合作仅浮于表面,高职教育与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正面临着众多深层次困扰。究其本质,双方目标的根本性分歧以及行为模式的显著差异是造成这一现状的主因所在。首先,从总体目标看。高职院校积极寻求校 企人才互动,旨在提升教师素质,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以培养适应社会变革、掌握高级技术的人才,而企业更倾向于利用校企互通以获取经济效益,如利诱高职院校提供智力支持以及人力资源以优化产品质量,带动自身发展壮大。其次,从具体行动方法看。目前,教师在企业的经历往往局限于技术咨询和理论引导,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深入核心业务,企业出于提高市场竞争力与长期发展潜力的愿望,热切期盼能够充分运用高等职业教育院所的科研创新能力与丰富资源。然而,遗憾的是,大部分高职院校的专业师资力量,在生产技术革新、工艺改良等工程研发领域的实际经验尚显不足,无法有效地满足广大企业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值得注意的是,鉴于企业核心技术持有者对机 密保密的高度关注,加上人员流失的潜在风险及生产流程管理的诸多复杂因素,校企人才流动常常出现“院校专注不已,企业冷淡冷漠”的现象,企业领导者保全自身利益至上的策略,使得双方都未能满足对方需求。因此,需要进一步加深校企合作,确保双方权益,激活合作动力。
 (三)微观层面—— —体系问题当前的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情况主要以个人行为为主导,校企间合作机制尚待完善。需打造涵盖 选拔、激励、监管与评估在内的有效运行机制。然而,选拔流程机械化、激励力度不足、监管措施匮乏 及评核方法含糊,致使实践运作存在诸多细节失控,进而影响双向流动推进。 第   一,选拔机制过于刻板。多数高职院校采用教师自荐形式挑选赴企业实践之师,此种仅凭个人意愿的选拔极有可能造成师资分布不均,使得关注企业实践者得以持续参与,而对其无兴趣的教师可能缺席。另外,校企均偏爱具备高超技能之人担任高职教育工作,尽管他们技术出类拔萃,但在教学方面却未必达至极致。故双方在选拔过程中未充分考虑真实诉求,过度依赖个体意愿及单一标准,无法保证双向流动的预期效果。第二,激励措施有待加强。专门教师所获科研成果与教学成果无法转化为职称或职务晋升所需材料,兼职教师在岗期间亦不能用于企业业绩考评。为此,校方与企业多运用发放补贴以及调升薪资来激励教师,然而此举仅仅解决了经济层面的需 求,却难以满足个人职业发展的多元化期望。 第三,现行监管机制需要更新。虽然校企间人才双向流动的监管方式简便易行,如现场考察、实习报告、教务总结等,但实际操作中却无法准确及时反映和跟踪教师在企业的实践以及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造成了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兼职教师大量流失、实践仅流于形式等诸多困扰,阻碍了双向流动的顺利推进。第四,现有的评定标准不明确。由于未能建立一套统一的制度来全面衡量和评估教师实践成果和教学质量,国内各高职院校目前主要是通过实践报告和学生反馈来考核专任教师企业实践进展,以及根据定期出席情况来评估兼职教师教学成果。这类方法虽简便可行,但难免含有一定局限性与主观色彩,难以确实反映双向流动的实际效果。因此,构建更为完善的运行机制对于实现校企人才双向流动畅通至关重要。 
三、校企人才双向流动的破局之策 
(一)宏观保障
 1.完善区域政策引导。虽然国策已经划定校企 人才流动的大方向,但考虑到各个地域人文环境、经济状况、产业结构等的差别,国策并不完全适应所有地区职业教育的需求。因此,各地政府应在国策框架内,根据当地实情制定地方政策。要提高政策意识,使公众理解政策,邀请企业积极参与,推进校企合作、人员调配、质量监管等环节。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地产业结构优势,引导求职者流向新兴行业,从而推动产业升级与高等职业学院的深化发展进程。 
2.推进高校制度优化。高校的推进实施是政策 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首先,要把握政策精髓并全面推广。这其中包括举办专门针对国家和地方政策的研究会,深入解析政策内容,同时通过扩大宣传范围,让师生及合作单位管理层与技术部门人员均能深入理解校企人才双向交流的理念。其次,以政策为基础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来协调双向流动工作的具体实施。如设立校企人才双向流动专项基金,用于对参与双向流动的人员提供工作经费或奖励;根据企业具体需求,完善兼专职教师聘任、培训、管理考核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扫除实施双向流动过程中的困难。 
(二)中观实践 
1.促进行业协同发展。行业协会汇聚了丰富的资源优势及先进技术实力,汇聚了骨干企业和顶尖专家。他们在人才双向流动过程中发挥着引领变革,资源优化配置及促进交流沟通的关键作用,是推动该项目落地的重要驱动。比如,区域性行业协会在企业参与过程中起到带头作用:一方面,作为双向流动的纽带,承担资源整合与流动传送的职能;另一方面,在交流互动环节中,担任协调中枢,促进企业之间的协同协作。 
2.深化产学研合作。人才双向流动离不开扎实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高等职业学院与企业携手同行,成立人才双向流动协作联合体,持续优化人才流动流程。通过多种形式的双向流动及全面合作实现共赢,或创新实践基地,开设专门的教师实践项目,利用共享资源机制进行深度合作。在此过程中,企业技术专家参与到专业建设、课程研究与实践教学等主要环节,深化教师间的互动交流。企业和高校还可联手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人财物力共享,增进双方的互利关系。 
(三)微观建设 
1.启动激励举措。激励措施是推动校企人才交流的内在驱力。为此,专任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均需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出发,提升积极度。例如,提供岗前培训、“传帮带”、师徒结对等活动,助推校企人才尽快适应人际交往与习惯,增强流动意愿。同时,实施多劳多得、绩优高酬、轮替晋升的激励政策,激发流动人员的积极性。
 2.优化考核机制。考核制度是衡量校企双向流动效益的衡量标准,直接反映出机制运营的实际价值。重新定义考核标准有利于量化评价,并在不确定环境下参照各方反馈作出综合判断。要充分利用考核信息,高等职业院校可将此列入职称评定、优秀员工评选及奖励基金发放等事项;企业则可给予表现优秀者物质奖励,进一步激发校企人才参与热情,整合双向流动考核结果与相应福利待遇。 
四、结语在高职院校高速发展进程中,优质师资是关键所在,校企人才互动交流与双轨发展则是核心要素。随着近年来各类职业教育改革的推行,多数高职院校已普遍接受如校企布局、双师制队伍建设及实景教学法等理念做法,极大地增强了其培养能力。然而,在校企合作与产教深度融合过程中,仍有待深入研究校企一体化和共同生长机制等问题。以实现校企人才的持续流动与双栖发展,从而保障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全盘培育,助力职业教育新突破。
 

                                    转自 谭武英《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24年10月 第46卷 第S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