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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3-16 10:42:00    点击:   发布人:程怀婧 张博文

为了确保我院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实习实训教学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突发性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组员:教务处成员、系部主任和学生处成员、专业带头人、顶岗实习单位人事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系部专业负责学生跟岗、顶岗实习与单位的实习协议签订,学生自主实习协议由学生和实习单位签订,指导教师和系部专业负责审核。

2、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应急小组的联系方式公开,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具体的安全监督和任务由实习辅导员、指导教师具体落实,系部做宏观上监控。

4、应急领导小组关注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情况,提出处理各项安全突发事故、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5、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

三、预防措施

1、落实岗前教育与管理。实习开始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实习期间相关规定和在生产、生活、交通、饮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在思想上形成比较系统的自我防护意识;系部实习点负责人及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系部实习点负责人及实习指导教师需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坚决制止,不向外扩散,把工作做在事态前面,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学生参加校外实习和其他实践性教学活动时,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3、指导教师、辅导员等要树立责任安全意识,发现学生在实习(实训)尤其是校外跟岗、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遵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相关科室及其家长通报。

4、指导教师、辅导员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定期巡视指导在外实习学生,密切关注实习期间学生的举动,平时多联系和走访,教育学生要注意饮食安全、用电用火安全、财物安全、交通安全,保持通讯畅通,工作要遵守操作规程等。

四、应急预案步骤及要求

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参加由专业共建合作单位组织的实习校外实习活动,专业合作实习单位应当根据实习协议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学院实习工作组全面配合企业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协助工作,并保持沟通联系及时。

若发现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突发安全性事故,如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事故、突发急病、人员走失(失踪、进入传销等)、打架、火灾、爆炸、机械创伤、工伤以及发生盗窃、聚众打砸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突发“疫情”等情况,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

在实习地点,实习学生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实习单位需负责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报警(120、119、110、112)、紧急救助、协调运输车辆等具体工作。在现场的学生和实习单位人员需要立刻通知校方,在接到消息后,实习点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立即赶赴实习单位或发生事故的地方,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实习点负责人任总指挥,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为成员。

实习学生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后,立刻启动现场指挥,由总指挥负责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并立即通知学校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现场实习指导教师负责联系家长。

(二)预案的启动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本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一、二、三、四级。

1、四级预案启动由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启动。

1.1.发生实习学生违反实习要求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情况,未造成后果者,启动四级预案。

1.2.处置程序

⑴由相关实习点负责人直接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负责人联络协调,查清缘由,现场处理,做好相关记录; 

⑵相关实习点负责人应做好事后协调和教育工作。

2、三级预案的启动由实习点负责人启动。

2.1.发生学生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争吵、打架等纠纷,造成对立事态,启动三级预案。

2.2.处置程序

⑴由实习单位协助及时制止纠纷;

⑵如发生人身伤害,实习单位协助及时进行治疗;

⑶相关实习点负责人及时到实习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对给实习单位造的生产影响表示道歉,对学生进行深刻教育;

⑷如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受伤,相关实习点负责人负责解决治疗并做好善后工作;

⑸如学生是造成纠纷的主要责任人,相关实习点负责人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⑹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存档。

3、二级预案由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决策启动

3.1.学生实习期间在岗位、交通、用电、生活等方面发生安全事故,受到轻度伤害,启动二级预案。

3.2.处置程序

⑴由实习单位第一时间协助救治,尽可能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⑵相关实习点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负责解决学生治疗和思想安抚工作;

⑶相关实习点负责人做好记录,并及时将事件具体情况汇报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以便妥善处理;

⑷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存档。

4、一级预案由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启动

4.1.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严重人身受伤事件,启动一级预案。

4.2.处置程序

⑴由实习单位第一时间协助抢救学生;

⑵相关实习点负责人及时到达现场,协助救治学生,了解详细情况并做好记录;

⑶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决策具体处理方案;并及时到现场处理,通知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五、调查与责任追究

1、学生和教师违反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按情节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2、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应如实向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调查处理。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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