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习

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01-03 20:39:00    点击:   发布人:季煜峰

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为保证实习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以实习促进校企人才培养接轨,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对学生实习期的组织和领导

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和实习工作小组,实习领导小组为学院教务处,实习工作小组为各系。实习领导小组负有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的责任。实习工作小组履行日常组织和运行的职责。


二、加强协议管理

学生进入实习前,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学生向学院签订实习承诺书,由所在系归档保存。


三、加强计划管理和过程管理
       各专业要做好实习过程的计划管理,与企业一道落实实习时间、地点、内容、企业指导师傅、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做出方案或计划,由所在系批准存档。企业指导师傅、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要填写个人资料(表格),落实职责。

加强实习过程管理。一是建立每一个学生的个人联系档案,方便与学生的及时联系;二是定期(一个月一次)由学生填写并回交实习月志;三是所在系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四是实习结束后,学生需要写不低于2000字的实习报告,由企业给予鉴定意见。


四、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在学生下企业之前,所在系对学生进行一次实习前的教育,内容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等内容。


五、统一组织与个别情况
     (一)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学生若有实习资源或有就业趋向的,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提交自主实习申请,学院根据申请正当理由予以审批。学生自主实习申请需要提交家长签字的申请报告,需要提供自主实习安排理由,并提供自主实习单位接受安排证明与实习教学指导人员信息,提供自主实习单位执行学院实习管理办法的书面公函。学院将在符合专业教育实践教学规范的基础上确定批准。未经批准的自主实习教学安排将没有实习成绩和专业学分。
     (二)实习单位一经确认,学生到该企业参加实习。若无特殊原因,不能中途退出实习,否则实习成绩以零分计算。凡因违反校企双方的管理规定和管理纪律而中断实习的,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因有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实习的,需要向校企双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习岗位,否则实习学分成绩以零分计算。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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