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30 15:50:00    点击:   发布人:团委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由校内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自发组织建立,已促进高校艺术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大学生艺术修养为己任,坚持专业性提高和群众性普及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将培养艺术人才、营造艺术氛围、创作艺术精品有机结合。

第二条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主持队、模特队、组成。

第三条 艺术团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文艺形式反映大学院园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培养提高高大学生的综合技能。

第四条 艺术团的任务:深入学生生活,宣传党、团和学院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丰富师生的艺术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要以演出交流活动为主,加强与社会文艺界联系,代表我校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

第五条 本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自身特点开展会务活动。

第二章 目的

第一条 贯彻落实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

第二条 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艺术水平。

第三条 为学院有关大型活动提供艺术骨干和高质量艺术节目。

第四条 丰富我院同学的课余文化活动。

第三章 组团方式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由院团委牵头,艺术教研室和团委共同创建。

第二条 聘请学院艺术教研室等部门和省市、校内外专业老师为指导老师(聘请办法另定)。

第三条 凡是大学生艺术团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团员个人信息、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第四条 大学生艺术团排练及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的方式相结合,各队每月定期活动1-2次,活动内容包括基本空练习、节目排练。每年定期安排校内汇报一次并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第四章 团员管理及履行的义务

第一条 团员的招聘和录用:每学年面向全院进行招聘,凡是唐山海运职业学院的学生,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文艺才能,对艺术有浓厚兴趣,经过艺术团公开招考面试,考核成功之后方可成为艺术团团员。

第二条 不断加强思想品德和艺术修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习任务;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证完成训练、演出任务;队员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完成训练和演出中的事务工作;爱护艺术团的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

第五章 纪律要求

大学生艺术团是以个人意愿、学院组织和受一定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队,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艺术团的干部书艺术团工作、活动的骨干,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队员等条件。、

第六章 机构组成及职责

第一条 艺术团设名誉顾问一名、名誉团长一名、艺术总监一名、正团长一名、团长助理一名、副团长两名、指导老师若干、各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其中艺术团团长由学院团委任命,艺术总监由艺术团专职老师担任,根据节目编排情况适当聘请指导老师,各部部长均由学生担任。

第二条 其他团内制度依据本章程制定,有与本章程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