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组织院系联席会 管理章程

发布时间:2021-12-30 15:46:00    点击:   发布人:团委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学生组织院系联席会

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共青团工作的运行机制,推进学院共青团工作,有效服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特设唐山海运职业学院团委联席会(以下简称为联席会)。

第二条 联席会是在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以“培训联络、协调发展”为宗旨的,以培养和提高团委各部门学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工作能力,联络交流他们的工作,并促进他们更好地发挥作为学生干部骨干和共青团干部的作用为目标的培训联络性组织。联席会的培训性工作是学院共青团干部培训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联席会基本宗旨“培训联络、协调发展”的内涵是:培养团委各部门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训练他们的社会工作能力,联络团委书记的工作能力,交流理论学习心得和工作体会;协调认识上的差异,促进思想统一;增强团委各部门学生干部的工作活力,促进各分团委(团总支)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 联席会成员

第四条 院团委成员、院团委各部门学生干部和团总支现任的学生干部为当然的联席会成员。经院团委考察和选拔,在联席会担任常任职务的同学也具有联席会成员资格。

第五条 联席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议事权。有权对联席会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并提请讨论。

()有权依据联席会的基本制度和工作程序策划组织联席会的活动。

()有权参加联席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和活动。

()有权参加联席会的期末考评,并获得公正合理的评价。

第六条联席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知识,自觉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发挥在广大同学中的表率和辐射作用。

()遵守本章程,熟悉联席会的基本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联席会的决策和安排,积极完成联席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联席会的各项工作。

()维护学院和同学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广大同学,促进各团总支共青团工作的协调发展。

()及时主动向所在单位团委书记汇报在联席会中的表现,服从所在单位团委书记的指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联席会设立具有召集和协调职能的工作机构,包括秘书长一名、常任副秘书长一到两名和轮值副秘书长三名。其中,秘书长和常任副秘书长为联席会常任职务。

第八条 联席会秘书长由院团委学生担任,并在各位副秘书长的协助下负责联席会的召集、协调、工作的策划与组织。秘书长任期与院团委学生干部的任期一致。

第九条 联席会轮值副秘书长由各分团委(团总支)的学生团委干部轮流担任,并协助秘书长,负责轮值期间联席会例行会议或活动的策划与组织、联席会的事务性工作及临时性工作。联席会轮值副秘书长的轮值次序由联席会专门会议决定。

第十条 联席会常任副秘书长人选由院团委根据各分团委(团总支)团委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担任轮值副秘书长时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在联席会中的表现选拔产生。常任副秘书长全面协助秘书长的工作,参与联席会各项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同时也是重要的培养对象,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推荐其参与院团委的某些具体工作。常任副秘书长的任期由院团委决定。

第十一条 为强化对联席会的指导,特设立联席会顾问,由相关的校领导和院团委书记担任。

第四章 基本制度

第十二条 每月例行会议或活动制度。每月例行会议或活动由当月轮值副秘书长负责策划和组织,并在会议或活动的筹备工作开始之前向秘书长汇报。会议和活动主题及策划方案由秘书长报请院团委书记办同意后实施。每月例行会议或活动的形式包括理论学习、讲座、辅导报告、交流座谈、调研、沙龙活动等。每月例行会议或活动将邀请联席会顾问参加。负责当月例行会议或活动的轮值副秘书长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向秘书长提交会议纪要或活动总结。

第十三条 定期提交学习心得或研究报告制度。联席会的成员在参加完三到四次例行会议或活动之后,或者在参加完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活动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提交学习心得或者结合自己实际工作的研究报告。根据院团委的安排,若有需要会事先确定学习心得或研究报告的主题。对于优秀的学习心得或研究报告,会在校内媒体上发表,特别优秀的向校外刊物推荐发表。鼓励联席会成员向外投稿和发表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成果。

第十四条 主题活动制度。每学期组织至少一次院团委主办,团委联席会承办的主题活动。活动策划方案事先在联席会成员中征集,经院团委书记办研究后择优选用。坚持“谁策划,谁组织”的原则,被选中的策划方案的起草者任主题活动组委会执行主任,在联席会秘书长的监管下独立地组织方案的实施,活动所涉及到的团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协助。主题活动组委会主任由联席会秘书长兼任,组委会顾问由联席会顾问兼任。主题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由方案策划者及其所在单位团委学生兼职团干部负责,并作为其所在单位团委的工作成绩的一部分。涉及到联席会内部的分工协作由秘书长和轮值副秘书长负责安排。

第十五条 开辟团委联席会风采网上空间的制度。为充分发挥网络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手段的作用,特在网上开辟专门的空间供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展现风采、进行讨论、发表意见。参与该网上空间讨论的同学要实行实名账号登录。该网上空间以联席会成员的学习心得、研究报告、工作交流材料,以及联席会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的文字和图片材料为主体内容,同时为学生兼职团干部的理论学习准备一个学习资料库。根据需要可以在此网上空间召开学生团委副书记网上座谈会。

第十六条 期末考评和颁发结业证书制度。联席会每期培训结束之前将对所有联席会成员进行考评,考评包括自评、联席会民主评议等环节,考评结果由秘书长报请院团委书记,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最终确定。对于保质保量地参加完学生团委联席会的各次培训或活动,并考评合格的联席会成员将以院团委名义向其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考评优秀的将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 除基本制度以外的其他制度,由联席会秘书长根据联席会成员的意见和联席会发展的需要确定,并报请院团委书记办批准后开始实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院团委。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