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运职业学院校园绿化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29 16:10:00 点击: 发布人:
为了绿化美化学院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院园林气氛,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院长、后勤处长、专业教师、绿化人员在内的学院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后勤处具体实施学院绿化美化工作。
第二条 根据学院整体格局,认真制订学院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学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的种植,花坛等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第三条 制订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第四条 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学院花木的有机培植。
第五条 树木培植做到五结合: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为主。
第六条 花草种植要做到科学合理、四季常青、三季花香。
第七条 学院绿化由后勤处负责。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绿地、损坏草坪及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