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产教融合处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10-07 13:58:00    点击:   发布人:产教融合处

1、在学院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完成产教融合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拟定学院产教融合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不断创新校企合作的机制。

3、制定学院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分解工作到产教融合处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4、负责与各级政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拓宽校企合作渠道。

5、负责协调、落实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6、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审核。

7、负责学院学生实习、就业协调和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协调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