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产教融合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10-07 13:46:00    点击:   发布人:产教融合处

    产教融合处负责学院在校企(校地)合作、学生创新创业、学生实习就业三个方面的工作,是制定学院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统筹、协调和管理全院上述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学院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学院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各类校地、校企等合作项目的考察洽谈、协议签订。
  3、负责学院与政府、行业、企业和院校的沟通交流,协助各学院积极引入企业资金共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推进各学院与企业开展订单培养,开发校外顶岗实习基地。
  4、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及时解决学院校企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审核校企合作协议,组织校企绩效考核。
  5、对行业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企业相关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进行调研,为各学院专业调整与开设提供有力的资讯。
  6、负责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归档工作。
  7、负责学院与各级各类产教联盟的交流和对接工作。
  8、落实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工作规定,做好联系宣传工作,拓展就业市场。协调各学院,完成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数据管理工作和上级毕业生管理部门的对接工作。
  9、建设并管理好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创业基地和众创空间,组织双创竞赛与院内企业孵化,为学生的实习、实训、就业提供信息资源咨询。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