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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10:57:00    点击:   发布人:产教融合处

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再创新高,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做好就业工作任务艰巨。2022年春季是应届毕业生就业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构建校内各部门协同配合、院系共同负责、校友积极有效支持的就业工作机制。健全高校领导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制度,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走访。认真落实高校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合力推进,努力稳定就业大局。省教育厅把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定量考核指标评价体系,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
二、千方百计开拓就业岗位
(二)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畅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渠道,推动企业和毕业生用足用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政策。支持引导灵活就业,积极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就业资源开发机制,主动走出去找单位、找岗位,广泛拓展岗位信息来源。广泛开展网络招聘市场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充分利用部、省、校三级就业网络体系,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类网络招聘活动,促进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提高招聘成功率。
(三)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毕业生投身基层建设。进一步畅通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落实优惠政策,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各高校招生、教务、学籍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力度。
(四)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建立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发布、解读、项目对接等服务。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到城乡基层创业就业。
三、强化就业指导服务
(五)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把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加强重点领域就业引导,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持续打造“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优质师资库,打造一批就业指导“名师金课”。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积极引导参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活动。
(六)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和权益保护。将实习实践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加强诚信和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防范招聘欺诈、“培训贷”陷阱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七)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提供精准精细化服务,及时摸清毕业生就业意愿,实行分级分类,精准帮扶,为每名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专业化的就业指导,3个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开展重点帮扶。针对高职扩招毕业生群体,结合扩招毕业生生源类型特点,制定专门就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就业指导服务。认真落实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提升培训效果,促进毕业生就业。
四、完善就业统计发布机制
(八)加强就业统计核查。全面推广使用“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生去向登记平台”,由毕业生自主登记就业信息,建立完善辅导员收集、院系审核、校级复审的就业材料审核机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含义,对就业数据进行准确归类、全面统计、及时报送。依托信息化技术,对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进行自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监督,发现失真或存疑数据,要逐条核实,逐一确认更正。省教育厅将依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专项核查,对发现就业数据不实、违反“四不准”等问题的高校将进行全省通报。
(九)健全就业质量报告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工作进展、就业与招生和人才培养的反馈联动等情况。报告相关指标内容要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报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每年12月31日前发布。
五、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十)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优化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要及时调整。发挥就业大数据对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十一)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教育部组织征集相关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合作的需求,定期发布就业育人项目指南,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等方面促进校企供需对接。各高校要用好项目资源,强化组织动员,积极对接用人单位,确保项目实施效果。要以实施就业育人项目为抓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31日